广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监督
近期,广东省审计厅根据2020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领域的审计情况,编制《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的专项报告》上报省人大常委会,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协调贯通。
一是依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全覆盖。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今年9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加强对省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全口径监督和年度审议重点,进一步明确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以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领域的重点审计内容,在审计立项、审计实施、报告撰写等环节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提出具体要求,分类确定审计重点和思路,突出工作实效,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增强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科学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专项报告。今年7月省审计厅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的审计工作报告中,首次集中体现省属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全面反映国有企业、行政事业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审计情况。9月,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监督要求,编制报送《广东省审计厅关于2020年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的专项报告》,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监督提供支撑,提高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绩效。
三是加强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落实。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加强审计整改和追责问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国资监管和内部管理的协同推进,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的信息互通,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力度,加强追责问责。尤其针对专项报告中涉及省属国资国企、省级预算单位和高校资产管理审计中发现的部分会计信息不真实、国有资产损失浪费、企业经营管理不善、资产管理使用绩效不佳等问题;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发现的违规出让和使用土地、农用地保护不严格、违法占用林地和湿地、水和海洋资源管理不到位、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等问题,省审计厅加强与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的协调联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推动各有关单位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并配合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询问,进一步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加快整改进度,提高整改实效。(卢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