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国情报泄露,维护国家安全刻不容缓
李大光 国防大学教授
2月23日,总部设在卡塔尔的半岛电视台突然曝光数百份南非等国情报机构的绝密档案。这些档案涉及到南非与一些国家的幕后交易,及各国在重大国际事件背后频繁的间谍行动。被泄露档案的时间跨度从2006年一直到2014年12月。这些情报既有南非国家安全局特工撰写的细节简报和内部分析资料《操作目标分析》,也有南非情报机构与美国中情局、英国军情六处、俄罗斯联邦安全局、以色列“摩萨德”及亚洲一些国家情报机构之间的秘密往来信函。这一事件表明,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刻不容缓。
在信息时代,我国国家信息安全面临严峻挑战。随着信息技术应用普及和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信息安全问题应运而生,并成为非传统安全领域中的一个“全新”的问题和国家安全保障的“新重心”。与此同时,信息安全也牵涉到一国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军事安全乃至文化安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均将信息安全视为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基石。信息安全已成为世界性的现实问题,信息安全与国家和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没有信息安全,就谈不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乃至政治安全。面对日益明显的信息全球化趋势,既要看到它带给我们的发展机遇,也要正视它对我们提出的严峻挑战。美国等西方国家正在利用信息霸权、信息威慑谋求主宰世界。为此,应把我国信息安全问题放在全球战略的角度、放在国际政治的角度加以考虑。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网络应用的全球普及,我国网络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各种信息化系统成为国家关键的基础设施,并逐步成为整个国家和政府机构运转的命脉和整个社会活动的支柱。但必须看到,作为影响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战略性产业,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现状不容乐观,网络信息安全面临严峻威胁。
首先,社会信息安全意识淡薄,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总体滞后。信息时代,信息能力的强弱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体现,彰显着这个国家的发展潜力。由于认识上的战略缺位,国家在信息、信息化、信息安全方面对国民的宣传 教育 力度不能满足时代需要,对已通过的各项法规、政策的整合、通报、解释、宣传有待提高。社会的信息安全意识淡薄,心理不设防,有密难保、有密不保,重大政治、经济、军事信息泄密事件时有发生。作为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我国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在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后取得长足发展,全民的网络安全意识普遍提高,但我国还没有形成针对网络信息安全宏观上的战略指导和总体策略,我国至今还未颁布一部网络信息安全战略白皮书,还没有形成一整套网络信息安全检测评估的体系,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总体滞后于发达国家。美国在2011年上半年公布了《网络空间国际战略》的报告,第一次制定了美国对于网络空间的全盘战略。
其次,网络信息安全法规亟待完善,信息保护手段不能满足国家信息发展的需要。到目前为止,我国在保护信息安全的措施方面,多是以出台有关信息和网络安全的管理条例、管理办法和管理规定为主。例如,《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但是这些规定的实施监管不力,整体效果不尽如人意。且已出台的条例和规定的立法理念和立法技术相对滞后,相互之间的协调性和相通性不够,不是过分强调了部门特点,就是对政府的执行和监督考虑不够,过于原则和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此外,我国还缺乏《网络信息加密与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综合来看,我国网络监管缺乏力度,信息保护手段不能满足国家信息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