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进驻我省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海洋督察方案》,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近日进驻我省开展海洋督察工作。8月23日,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督察河北省工作动员会在石家庄召开,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组长石青峰作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许勤作动员讲话,会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主持。
督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海洋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是海洋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务院授权国家海洋局对地方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海洋资源环境重大决策部署、涉海法律法规和计划、规划、重要政策措施、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河北省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新发展理念,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海洋资源环境的大政方针落地生根。
督察组强调,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进驻河北省,将本着“把脉体检,开方督办”的原则,重点督察党的十八大以来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家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解决突出资源环境问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本次围填海专项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围填海管理方面存在的“失序、失度、失衡”等突出问题,紧盯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的围填海问题及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同时,督察组还将根据工作安排,对河北省2017年上半年海洋资源环境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例行督察。
督察组要求,河北省和沿海市级政府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严肃处理;同时要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从查摆的问题中深刻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系统提升“管海”“护海”能力水平。
许勤表示,国家海洋督察组来河北开展海洋督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河北海洋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河北全面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设海洋强国重大战略部署、全面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必将产生重要促进作用。全省上下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海洋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上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力配合督察组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海洋督察在河北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许勤强调,沿海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把支持配合海洋督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把手”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组织推动,认真细致、全面周到做好配合工作。要把海洋督察作为改进提升工作的过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举一反三,以督察促整改、促落实、促提升,全面加强我省海洋管理和保护工作。要用好督察成果,坚持治标与治本、预防和整治一起抓,好的经验做法要固化上升为制度机制,薄弱环节要通过完善制度切实加以改进,加快形成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推动河北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二组)全体成员、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海洋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政府市长、分管副市长、海洋局局长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根据安排,国家海洋督察组进驻时间约1个月。进驻期间(2017年8月23日—9月22日)设立专门电话:0311—80882089,专门信箱:石家庄市第624号信箱。督察组主要受理涉及围填海管理方面的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进驻期间,督察组不接待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