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建设调研工作会在浙江衢州召开
5月27日,国家旅游局在浙江省衢州市召开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建设调研工作会,征求了国家有关部委及浙江、福建、安徽、江西四省关于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出席会议,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主持会议。
李金早对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创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他说,浙皖闽赣四省提出建设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是一项自下而上推动的协同发展行动,是我国跨行政区划旅游圈建设的重大创新,得到了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国家旅游局将按照国务院的安排部署,会同发改、国土、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推动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促进四省旅游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努力。
李金早表示,推进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建设,一要统筹规划,逐步推进。要分清轻重缓急,注重分项实施。二要省市先行,上下联动。既要推动国家层面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同时地方也要主动协调、做好统筹,两方面同步推进,共同努力。三要先易后难,不断深化。要从共同关心、相对容易的工作着手,积小胜为大胜。四要政府协调,市场运作。政府部门要解决政策障碍,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让企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
会上,浙江省副省长梁黎明、福建省副省长梁建勇、江西省副省长殷美根和安徽省政府党组成员、省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副组长陈强等浙皖闽赣四省领导介绍了在推动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创建总体方案》编制单位汇报了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的总体定位、发展目标、基本思路等。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税务总局、国家林业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国家部委代表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建议。
国家旅游局相关司室负责人、浙皖闽赣四省旅游局及相关部门代表,有关地市政府领导参加会议。会后,国家旅游局牵头组织的专家调研组将深入四省相关区域开展专题调研。
据介绍,根据山区转型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浙皖闽赣四省在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建设工作。按照四省编制的《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创建申报总体方案》,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涉及四省19个市123个区县,总面积约23.03万平方公里,将通过3年至5年的建设,力争成为以“绿色发展+生态可持续+省际协作+兴业富民”为主要特征的世界级生态文明旅游创新发展示范区。(来源: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