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10起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今年以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坚持“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工作思路,高度重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从严查处非法侵占、破坏耕地行为,全面加强基层执法监管,注重源头管控,切实将违法用地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上半年,省厅对12起违法问题严重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进行了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相关部门协调联动,采取有力措施,有效的推动了案件的查处整改。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执法监察工作,现将近期查办力度大、整改成效明显的10起土地违法案件通报如下:
一、邯郸市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3年6月,邯郸市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马头经济开发区王家庄村集体土地10540.06平方米(15.8亩)建住宅楼。2014年7月14日,邯郸冀南新区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邯郸市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10540.06平方米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1690平方米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316201.8元罚款。目前,邯郸市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违法占地上建筑物被强制拆除,邯郸冀南新区国土资源局将该公司违法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邯郸市公安局马头生态工业城公安分局已受理该案。
二、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4年2月,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非法占用廊坊市固安县南赵村26.18亩土地修建墓地。2014年6月4日,固安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改正或治理非法占用的基本农田,恢复种植条件。目前,高碑店市建筑企业公司已将违法建筑、围挡、看守房全部拆除,其余墓坑墓穴推平,耕地已恢复种植条件。
三、承德市滦平县两间房乡两间房村村委会违法占地案
2013年4月,滦平县两间房乡两间房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占地17577平方米建设新民居。2014年3月14日,滦平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两间房村村委会退还非法占用的17577平方米土地,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款348810元。目前,两间房村村委会已缴纳罚款,非法占用土地已退还,滦平县财政局对没收的非法建筑物予以接收,滦平县两间房乡党委给予两间房村村主任高永峰行政记过处分,滦平县国土资源局对该案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滦平县公安局已受理该案。
四、张家口市阳原县东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4年6月,东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张家口市阳原县高墙乡大黑沟村村南土地5670平方米建车库、门房。6月18日,阳原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东润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并处罚款56700元。目前,东润新能源开发公司已缴纳罚款,非法占用土地已退还,阳原县财政局已对没收的非法建筑物予以接收。阳原县纪委对阳原县高墙乡大黑沟村村支部委员贠贵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五、河北尧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4年2月,河北尧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占用保定市唐县仁厚镇县北村村西38.56亩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天鹅湖房地产开发项目。2014年5月27日唐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河北尧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罚款260000元。目前,河北尧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款,非法占用土地已退还,唐县财政局已对没收的非法建筑物予以接收,唐县国土资源局将河北尧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姜立山(党员)移交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六、盐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4年4月22日,盐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盐山镇南隅等6个村集体土地用于修建千童大街南扩段,违法占用207亩土地。2014年6月18日,盐山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盐山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自行拆除在违法占地上新建的不符合规划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没收在违法占地上新建的符合规划的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目前,盐山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规划应予没收的建筑物已没收到位,县财政已接收。对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部分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盐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盐山县监察局对项目负责人孙国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盐山县国土资源局对该案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盐山县公安局已受理该案。
七、石家庄创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3年7月8日,石家庄创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留村建设用地9674.1平方米(14.51亩)建住宅楼。2013年9月4日,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96741元人民币。目前,该公司缴纳了全部罚款96741元,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对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部分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
八、武强县街关镇大韩村韩忠来违法占地案
2013年7月,韩忠来非法占用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南关村土地23797平方米(35.7亩)建设街关新区项目。2014年7月14日,武强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韩忠来退还非法占用土地23797平方米,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2379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地貌,并处罚款23.797万元。目前,韩忠来已缴纳了全部罚款23.797万元,武强县国土资源局对于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部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武强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武强县纪委给予街关镇南关村支部书记杜金水警告处分。
九、邢台市临城县西泥河村委会违法占地案
2014年11月21日,临城县西泥河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西泥河村土地33.87亩建设新民居项目。2014年12月12日,临城县国土资源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临城县西泥河村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2876.6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86298.6元。目前,临城县国土资源局对于违法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部分向临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临城县人民法院做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临城县国土资源局向临城县纪委提出行政处分建议,临城县临城镇人民政府给予西泥河村民委员会梁路江、李志国免职处分。
十、北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
2014年10月,北粮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二社区北侧土地3.67亩建设禽类养殖项目。2014年11月7日,唐山市国土资源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450平方米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农用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罚款。目前,唐山市国土资源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对当事人未履行处罚决定部分申请丰南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丰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强制执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