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环境监管执法“时间表”
28.11.2014 04:36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国务院办公厅27日下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一系列环保检查、监管、执法、稽查等方面的“时间表”,加快解决破坏环境资源、有损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抓紧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2015年底前,地方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结果向上一级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自2015年起,市级以上环保部门要对下级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稽查。稽查情况通报当地政府。
——2015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要全面清理、废止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并将清理情况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本文来源: 中国新闻社河北分社
28.11.2014 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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