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印发《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12.01.2016  18:52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企业负担,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在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判断、识别、防范方面的主体作用,我委对《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河北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以冀发改投资〔2016〕1号文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