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
近日,居民刘先生将一面绣着“消费卫士、维权先锋”的锦旗送给固安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感谢工作人员帮助他们与房地产销售公司协调,挽回经济损失2万多元。
刘先生等人于去年购买了商品房,在认购房屋时,房地产销售公司向他们收取了房屋水电开户费。但后来他们了解到,开户费属于房价的一部门,不应重复收费。为此刘先生等人多次与房地产销售公司沟通,但没能得到满意答复。于是,刘先生等人投诉到县工商局、消协。接到投诉,固安县工商局、消协进行深入调查,并制定调解方案。经过反复调解,房地产销售公司最终退还刘先生等人2万多元的开户费。
固安县工商局、县消协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认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坚持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案必查、查必回复,切实为民解忧。今年以来,该县工商局、消协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案件68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为了及时、准确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该局结合实际,不断完善12315投诉服务平台功能,在办公楼一层设置了12315投诉服务台,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对一般性投诉举报直接向基层分局分流,对涉及公用企业、垄断行业企业及群众性的重要投诉举报,实行跟踪督办,切实提高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置率。
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县局、县消协在各大商场、超市、专业市场设置了公示牌,公示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片区负责人电话,随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该局加大“一会两站”建设力度,大力推进12315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商场、进社区,力争将消费者纠纷解决在源头。该局还开展领导接待日和回访消费者活动,认真听取消费者对工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的夸奖,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工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要让消费者感到天天都是‘3·15’。”固安县工商局局长王超如是说。(李永超、郭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