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法院加强创建“无诉讼乡村”活动

25.05.2018  16:05

固安法院积极推进诉前化解机制和创建“无诉讼乡村”活动,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坚持既便于群众诉讼,又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审判权的“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成效初显。今年截止2018年5月22日,5个中心法庭共受理案件529件,同比下降21.4个百分点,审结案件302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181件,调撤率为59.93%,其中柳泉法庭调撤率高达78%。另外,县法院共有5个中心法庭和5个乡镇法庭,共管辖339个村街,目前有78个村无诉讼,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创新诉前化解,实现繁简分流。固安法院作为全省诉前化解工作试点法院,2017年11月13日,固安法院制定了《固安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立案庭、各业务庭尤其是一乡一庭试运行。在诉前化解中,中心法庭和乡镇法庭不断探索摸索总结,逐渐成熟提高,“创牌提效”,减轻当事人诉累,消除当事人负面情绪,实现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化解纠纷实力。首先,健全中心法庭立案职能,5个中心法庭积极运行“”字号立案,方便辖区群众诉讼。第二,积极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5个乡镇法庭全部取得机构编制。硬件上,各乡镇均提供了包含一间办公室,一间调解室的办公用房,所有法庭均配齐了电脑、打印机、政法网联通等设备设施;人员上,实行“1名法官助理+1名陪审员+1名书记员”模式,法官助理均由中心法庭有办案经验,擅长调解的司法辅助人员担任。第三,增派人手,大力开展诉调对接。为了做好“无诉讼乡村”创建活动,通过向政府购买式服务劳务派遣的方式,为法庭增加相应辅助人员。

全员奋发作为,注重办案效果。固安法院借助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各乡镇村街为辐射、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为纽带的便民诉讼网络,实现矛盾纠纷收集、受理、登记、化解各个环节的衔接。对于排查出的矛盾,利用现有条件,充分调动乡镇干部、村居威望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方面,能调解的争取在诉前化解,全力维护乡村稳定。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摸底排查,致力补疏堵漏,避免引发信访隐患和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