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赢得群众称赞

23.06.2014  20:20
        围场人民法院以正在开展的“践行群众路线  ”活动为契机,在诉前调解工作中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践行群众工作法,在此基础上形成具有特色的“亲民、灵活、快速、高效”四步工作法,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真诚赞誉。

        一是亲民。该院诉前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不会给当事人压力感,而更像朋友之间的闲聊。简单的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一杯热水,就拉进了当事人与调解员的距离,增强了当事人对调解员的信任,减少了人民群众对法院的畏惧。另外,诉前调解工作善于分析、劝解、疏导,抽丝剥茧,抓住问题的重点、要点,提出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解决方案,实实在在的帮助当事人,真心为当事人谋利益。

        二是灵活。诉前调解受理的案件中,不少矛盾纠纷的处理会引发大范围连锁反应,通过诉讼解决,效果不一定好,而在诉前调解中,可以充分考虑个案的特点采取各种灵活的方法解决。针对不同纠纷的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背靠背,面对面”、等调解策略,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矛盾纠纷。

        三是快速。当事人来到法院,都希望法院快速的帮助其解决纠纷。诉前调解简易的程序往往能帮助当事人达到这一目的,真正做到了当天申请,当天执结。申请执行人来法院一次,就将执行纠纷彻底解决,减少了诉累,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民群众认为法院办事难的观念,得到了广泛的赞誉。

        四是高效。诉前调解的其中一项原则是根本性化解原则,是指在合法的前提下,立案调解可以不受法律关系、诉讼主体和诉讼请求的限制,促成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彻底化解,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立、审、执的问题,真正达到案结事了。

        目前该院立案庭调解成功的纠纷中,无一案件有上诉、上访,诉前调解就是从诉讼源头上,对当事人的纠纷进行调解,减少当事人对簿公堂的抵触情绪,从根本上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化解纠纷。至今,围场法院共收到感谢信13封,锦旗22面,经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实现了100%自动履行,无一引发涉诉信访。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