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法院:加强规范判后答疑工作
04.02.2015 14:33
本文来源: 法院
近日,为全面加强判后答疑工作,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入手对判后答疑进行规范,案件办理呈现出服判息诉多、主动履行多的良好态势。
规范判后答疑主体。作出裁判的审判庭为答疑的责任部门,案件承办法官为直接责任人,庭长为督办人。当事人拒绝承办法官答疑或对承办法官答疑不满意时,由审判长或庭长负责答疑。
规范判后答疑对象。将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执行案件中的权利义务人、利害关系人、协助执行人界定为答疑对象,避免与案件无关的人员滥用答疑权。
规范判后答疑内容。答疑主要对判决主文的含义、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情况、说理部分的内容、适用法律条文的含义、当事人提出的与案件相关的疑问进行说明和阐述。与案件无关和涉及审判秘密的问题,予以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规范判后答疑方式。区别案件情况选择现场与择期、电话与上门、个别与集体等方式进行答疑,坚持简繁结合、及时快捷、灵活高效的原则,做到简案快答,难案慎答。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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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5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