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8892名驾驶人“回炉”重修

28.12.2014  12:26

    环渤海新闻网讯 (记者魏伟) 12月26日,记者从 唐山 市公安交警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获悉,今年1至12月,我市8892名驾驶人因被记满12分参加学习培训,其中因超速被一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最多。

    据介绍,今年1至12月底,市公安交警支队驾驶人考试中心共受理记满12分的驾驶人8892名。其中,今年7月受理895人,在各月中人数最多。在8892名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中,大型车驾驶人约占30%。从交通违法方面来看,超速被一次记满12分的驾驶人最多,其次为酒驾、套牌和未悬挂牌照以及累计记满12分的驾驶人。

    在日常采访中,记者曾遇到不少读者咨询,称知道驾驶证被记满12分后要参加培训、考试,但对具体的业务办理流程并不了解。针对这些问题,驾驶人考试中心有关人士表示,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首先要到交警大队接受违法处理,7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车管所或考试中心办理受理手续。之后,驾驶人要准备1张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2张照片,到驾驶人考试中心交费、报名参加学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为7天,内容主要为观看道路交通事故宣传片、事故案例以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撰写学习心得。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后,需持考试合格成绩单到车管所业务窗口办理清分手续,并持回执到暂扣驾驶人驾驶证的交警大队领取被扣驾驶证。

    值得一提的是,在1个记分周期内驾驶人记满12分的,需要学习和参加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科目一的考试。驾驶人在1个记分周期内被两次记满12分以上或累计被记满24分以上的,需要参加科目一、科目三的考试。科目三考试共有5次机会,如果5次均未通过,需要重新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

    记者从驾驶人考试中心了解到,目前,我市市区考试场、唐海考试场可以受理被记满12分驾驶人的培训、考试业务。为给驾驶人提供便利,我市逐步将记满12分驾驶人的培训、考试权限下放到达到学习培训资质的县级车管所,现已授权丰南、迁安、玉田车管所办理受理、交费、培训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