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春节期间严纠"四风" 通报13起典型案件

04.02.2015  10:47
    节日期间突击花钱、收送节礼、公款宴请等“节日病”容易发生,“四风”问题可能回潮反复。在春节临近之际,2月3日,河北省纪委监察厅召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新闻发布会,通报13起典型案件和春节期间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四风”的工作举措,以教育警示各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严格防止“四风”反弹。

  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更严格的纪律、更严厉的举措、更严密的制度,扎紧筑牢持续反对‘四风’的藩篱。”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中负有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责任缺失,不认真组织部署,要求泛化、措施虚化的;管理不到位,导致本地本部门发生严重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放任纵容,问题多发频发,不能有效整治的;遮丑护短,有问题不查处,典型案件不报告、不曝光,不配合上级调查的;搞应景之作,上级不推不动、不促不改,做虚功、摆样子,不求实效、不重长效的,坚决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把监督的重点向县乡级倾斜,向查处力度不够、曝光案件少的地方发力,向节日易发的公款消费、收送节礼等突出问题聚焦,切实做到快查快办、严肃处理。对县乡基层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近期活动、行为及财务开支进行检查抽查,对用公款请客送礼的严肃查处,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春节前后,省纪委监察厅组织若干暗访组深入各地开展工作,暗访发现的问题将集中曝光。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也将在节日期间进行明察暗访,严格纠正“四风”。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查处“四风”的问题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内容,对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从速办理、从严处理,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据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13起典型案件

  1.卢龙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农工委第一副书记徐玉冰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女儿婚事并借机敛财问题,给予徐玉冰撤销卢龙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农工委第一副书记职务处分,免去卢龙县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收缴违纪资金。

  2.石家庄市桥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潘增违规接受公款宴请问题,给予潘增党内警告处分。

  3.大城县畜牧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李新锋违反规定工作日饮酒问题,给予李新锋党内警告处分。

  4.承德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中心违规发放福利、送节礼等问题,给予该中心主任许智华党内警告处分。

  5.辛集市南智邱镇西陈家庄村党支部书记穆同信等人违规为村干部发财物问题,给予穆同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铁庄、穆建峰、刘翠琢党内警告处分。

  6.邢台市经济开发区火炬大街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兼张家庄社区党总支书记张兴刚公款送节礼问题,给予张兴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7.康保县旅游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主任科员池振锋借操办女儿婚事之机收受礼金问题,给予池振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

  8.成安县商城镇卫生院院长张峰军借其爷爷祭日之机敛财问题,给予张峰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单位。

  9.饶阳县林业局检验站站长蔡双群公车私用问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10.定州市清风店镇西市邑村挥霍浪费问题,给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孟村回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违规购买超标车问题,给予局长郝荣林党内警告处分。

  12.雄县北沙口乡司法所所长范增元公车私用问题,给予范增元留党察看处分,并给予行政处分。

    13.遵化市公安局侯家寨乡派出所所长单立军办公用房超标问题,给予单立军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