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纠“四风”
即通客户端报道(记者 王美中、马顺)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日前,衡水市纪委发出通知,就加强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元旦、春节期间是纠正“四风”的重要节点,又恰逢市县两会和市县乡换届的重要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严管严查,保持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
通知重申了以下禁令: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以现金、购物卡、实物、电子红包、快递寄送等形式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利用机关食堂、企业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严禁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以及违规租车借车;严禁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不得以燃油费、车辆维修费、办公用品采购等名义抵顶其他费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把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工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地区和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铁面执纪,对“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纪律要求,公布监督举报方式,拓宽举报受理渠道;要增加检查频次,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要创新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要加强抽查督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为方便群众监督,衡水市纪委公布了“双节”期间“四风”问题举报受理电话:2025604、2068022,受理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