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工商局四项措施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四个专项行动)
15.04.2015 19:18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全面推进“市场主体帮扶、市场秩序优化、企业信用监管、12315护民生”四个专项行动的开展,促进市场主体增量,维护公平竞争、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近日,抚宁县工商局以农资、民用品维修、快递、食品药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了清查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县共实地检查各类经营者1500余户,补办营业执照287户,查处取缔无照经营62户。
一是拉网排查,严把准入。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由各分局逐户排查清理辖区内的无照经营户数,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登记造册,建立无照经营台账。对有管辖权的,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行政指导、引导办照、责令限期办照、查处取缔等方式处理;对无管辖权的,分类登记并及时抄告相关部门。
二是强化宣传,加强自律。加大宣传力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使经营者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律意识,主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指导经营者亮照经营,以点带面引导辖区经营户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三是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本着“规范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简化办照手续,开通“绿色通道”,缩短办照时限。对涉及前置审批的经营户,督促经营者尽快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四是柔性指导,严格执法。对日常巡查或执法办案中发现涉及困难经营户等弱势群体的无照经营行为,只要社会危害不大或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法律框架内,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指导经营户补办营业执照。对屡教不改的经营户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处和取缔。(刘伟华)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15.04.2015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