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区环保局四措并举强化监管确保全区水环境安全

26.12.2014  10:17

为确保全区水环境安全,栾城区环保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辖区内水环境监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制定水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密切监控辖区内流域和河段的水质情况,加大对辖区内主要河流的监测频次,对饮用水源、河流主要断面、重点排污企业实行定期监测,及时报告监测结果。

二是加大现场监察工作力度。一方面,对全区涉水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明确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另一方面,对城区住宅小区使用地热井供暖后废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查,要求小区废水排放全部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严禁擅自外排,防止造成热污染,努力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强化应急处理措施。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环境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应急措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

四是加大行政处罚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偷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除按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外,同时坚决依法予以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