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整治医疗机构违规用药
30.07.2018 14:51
本文来源: 卫生厅
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用药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临床用药管理,着力解决不合理用药、医生要求患者院外定点购药、开单提成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方案》指出,重点针对不合理用药、医生要求患者院外定点购药、开单提成等行为,采取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方式,以重点科室、重点人员、重点药品、重点线索为突破口,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管理,提高药品临床合理应用水平;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不断完善管理工作机制。
《方案》强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作为,重拳出击。针对违规行为建立公示通报、约谈整改制度。加快做好《患者投诉明白卡》发放工作,明确将“医务人员自售药品或要求院外指定药房购药”等行为纳入群众投诉范围,向就诊群众宣传并引导其正确使用《患者投诉明白卡》,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针对“医生通过微信等诱导患者网上购药”“医生开白条子”等隐蔽性强的新问题,要告知群众应注意实物、文字记录等证明材料的收集、保存和提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出具结果,一旦查实,绝不姑息。杜绝将贫困患者推到院外购药,增加其经济负担等违背全省健康扶贫政策的现象发生。
重点打击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涉及药企违规售药、配合医生直接售药、向特定医生要求患者在指定药房购药后提供药品回扣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查实属于《四川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规定情形的,按规定对涉事药企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其生产的药品两年内不得进入四川省公立医疗机构。
本文来源: 卫生厅
30.07.2018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