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
10.09.2018 16:39
本文来源: 卫生厅
近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牵头制订的《2018年度四川省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公布实施。
《方案》实施范围为,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参加本次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的药品企业等。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采购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四川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负责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9月底前,省药采中心全面启动专项采购工作,完成药品企业对已挂网限价采购产品申报降价的有关工作并及时公布;同步开展医保报销范围内的新增补挂网抗癌药品的申报、审核等工作。
本文来源: 卫生厅
10.09.2018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