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短板催生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改革

16.01.2015  05:48

据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记者姜潇、隋笑飞)政府“缺位”、基础薄弱、重投入轻产出、发展不平衡……受地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影响,加之文化建设底子薄、欠账多,我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仍相对滞后,存在的四大短板成为推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革的催化剂。

一是政府在公共文化领域存在“缺位”“越位”“错位”现象。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足,没有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科学发展的考评体系,甚至没有纳入财政预算。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改革滞后,供给与需求脱节、活力不足、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公共文化服务结构不合理,流动人口、贫困群体文化服务存在缺位。此外,社会力量参与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公共文化服务政府、社会良性互动机制尚未形成。

二是基础薄弱,距离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还有差距。资金方面,投入总量仍较小。以2013年为例,我国文化事业费仅相当于教育的2%,卫生的6%,科技的10%。设施方面,覆盖面和服务能力有限。农村特别是城乡接合部、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还有空白点。资源方面,总量不足与结构失衡的问题并存,城乡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匮乏、缺乏整合的问题仍然突出。队伍方面,在编不在岗、在岗不尽责、人才队伍不稳定,专业水平参差不齐。

三是重投入轻产出、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普遍存在。不少地方把投入的重点放在文化设施、文化场所等硬件建设上,而对配套设备购置及维护、资源建设、服务开展等缺乏应有的资金支持,一些设施处于“空壳”状态,难以正常运行。有的地方管理方式粗放,绩效评价体系不完善,财政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绩效管理能力亟待加强。

四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不平衡,均等化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区域不平衡、城乡不平衡和群体不平衡的现象较为突出。以2013年为例,东部地区文化事业费约占全国总量的43.6%,中部约占22.6%,西部约占28.7%;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38.99元,其中东部地区48.23元,中部地区23.58元,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0%。

尽管如此,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加大建设力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呈现出积极发展的良好态势。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等一批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让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创新服务方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稳步提升;加强针对特定地区和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加强公共文化立法和制度设计研究,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