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喊年年难 高温津贴发放让谁“汗颜”

15.07.2015  18:39

  这几天,酷暑成为人们闲谈的话题,一直争议不断的高温津贴问题又重回舆论场。7月13日,中国进入“头伏”时间,我国大部分地区开始了高温天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然而,事实并不乐观,许多地方仍有不少公众吐槽表示“没领到”,高温津贴的发放在一些单位公司似乎成了一纸空文。

  大家讨论热烈的“高温津贴”发放问题,是个老话题了。高温津贴,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助。可以说,高温津贴是给予劳动者的一项权益保障。高温津贴能否发放、能否足额发放,关系到一线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能否得到保障的问题。

  但这一老话题,却长久被人们所诟病

  对于高温津贴,国家很早就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例如,1960年颁发《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2012年出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不仅对高温天气与高温津贴作出明确界定,还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中暑可申请工伤;企业违反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可究刑责。目前,全国至少有27个省份明确了2015年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每人每月240元,最低的为山东,每人每月120元。

  但是,在发放高温津贴时,一些在建筑工地、小饭店、私企等辛苦工作的劳动者被“忽略”了。还有一些企业用饮料、绿豆汤之类的物品代替高温津贴。甚至,许多一线工人称从未领过高温津贴,也不知道高温津贴是什么。

  那么,为何发放高温津贴的规定总是难以落实?

  首先,高温津贴发放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永理认为,《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有一些规定不够明确,也不够全面。另外,规定中有关“室外作业”、“高温条件”的界定很模糊,高温费是按月发放还是按天发放也不明确。

  其次,高温津贴在落实过程中存在发放标准不统一问题。尽管各地方都颁发了高温津贴“发放令”,但是发多少,怎么发都没有明确标准,这导致一些企业自定高温津贴标准,想给多少是多少。

  第三,享受高温津贴的群体范围没有明确规定。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认为,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受到高温保护的对象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即与上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于所谓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能他们与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无法得到相关保护。

  最后,劳动者缺乏维权意识。媒体的一则报道显示,尽管一些高温劳动者对“高温津贴”有所了解,但却不敢向企业讨要。老板不发,他们也不敢多问。仅仅是因为他们担心因几百块钱丢了“饭碗”。

  高温津贴是劳动者一项基本的权益,而这项基本权益却始终能拿来当做新闻话题,不得不令人汗颜。

  与工资相比较,这些高温补助也许不算多,但津贴背后蕴含着浓浓的人文关怀。归根结底,高温津贴的“蒸发”,是对相关规定的漠视,更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不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事业单位都应该采取切实行动,让高温下作业的劳动者能够获得关怀体面劳动,生活得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