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商务局关于开展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10.07.2015  11:44

2015年2月3日 河北 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枣强、威县等24个县(市)商务局开展 对外贸易经营 者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根据商务部《关于同意委托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第23批)的批复》要求,枣强、威县等24个县(市)商务局(简称新授权县(市)商务局)受商务部委托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有关人员通过了省商务厅组织的专题培训。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枣强、威县、大名等24个县(市)商务局负责当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

这是我县商务局根据2014年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外贸进出口实现了大幅增长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便利化,积极向省商务厅申请,被新授权成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机关。我县商务局成为新授权(县)市商务局,标志着我县外经贸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自2015年3月1日起,我县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不必再赴邯郸市商务局办理,可直接在我县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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