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推行安全生产“四个干”机制

18.06.2015  11:14
  今年起,唐山市实行安全生产“四个干”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紧盯重点,覆盖全面,明确专项行动“干什么”。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173家重点企业逐一驻企检查。
  二是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明确专项行动“怎么干”。对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自查认真细致、隐患整改积极主动的企业,实行首查不罚。对在自查过程中不认真或隐患整改不积极、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给予严厉处罚。
  三是落实责任,上下联动,明确专项行动“谁来干”。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形成排查行动上下联动、合力推动的“一盘棋”。
  四是严格时限,持续发力,明确专项行动“什么时间干成”。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