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开展核查低保对象工作

17.11.2016  03:02

  为完善低保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近日,唐山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核查低保对象工作的通知》,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核查低保对象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工作水平,切实做到精准兜底脱贫。

  此次核查将于11月15日开始至2017年1月26日结束。重点核查群众反映较大的家庭、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家庭、家庭经济和财产明显高于低保标准和相关规定的家庭和低保对象中财政供养和领取养老金人员等对象。通过核查,对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对“保人不保户”的做法进行坚决纠正,严格按户施保,做到低保金据实差额发放。同时核查低保金末端发放环节,确保低保证、银行卡和存折交付到低保对象本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