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残联开展对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检查工作

20.04.2016  15:25

 

按照唐山市委办公厅、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唐山市残联对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残联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时间为2016年4月13日至4月23日。唐山市残联分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基层选取重点专项资金,以资金拨付流程为线索,一直延伸到支付最终环节,检查覆盖100%县(市)区,在每个县(市)区延伸检查不少于3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抽查一个村(社区)。检查范围涉及2013年以来的财政涉残专项资金,重点检查中央、省和市拨付的资金,特别是康复资金、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补贴、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建设资金、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和审计、纪检和检察、政法部门检查专项资金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清理期间群众举报受理及查处情况。有必要,可以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对象包括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听取被检单位工作汇报。重点是清理工作开展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查看原始资料,包括历史问题梳理台账、自查自纠工作台帐、重点检查工作台帐、整改处理工作台账、制度建设工作台账,以及各类会计账薄、资金分配文件、拨付手续等。坚持问题导向,对自查自纠问题及整改情况要逐项核实,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一查到底,对群众举报的问题一一核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登记取证,做好检查工作底稿,并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完成重点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