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多措并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23.07.2015  18:01
  唐山市民政局创新审批改革举措,优化审批环节和程序,开展主动服务、阳光服务、亲情服务,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一是在审批内容方面,推行“四类组织”直接登记。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组织发展,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直接到民政部门登记。申请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申请社会团体筹备、社会团体成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无需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批准文件及相关材料(法律法规设定需前置审批的除外),其他登记管理文件及程序仍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执行。市民政局审批处按规定对申请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人登记条件的下发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发登记证书。

  二是在审批方式上,推行多种服务路径。组织编印《社会团体登记指南》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指南》,确保“一次告知”制度落到实处。开设“视频咨询”“网上咨询”“网上预审”等服务路径,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减少服务对象往返次数。开通网上、电话预约登记服务,由窗口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预先约定办理时间并告知随带资料等具体细节,按时做好相关服务。针对档案资料备案不全、不规范等情况,及时与服务对象电话沟通,进行温情提示。开设“绿色服务通道”,专门为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或有特殊情况服务对象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对全市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金融保险、文化旅游等领域行业协会组织,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由专人全程服务。

  三是在审批方法上,推行“阳光审批”。在市民政局信息网上,将“审批主体、审批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全部公开。在具体审批中,做到了“三个即时”,即:受理环节即时录入、办理环节即时提出办理意见、办结环节即时出具审批决定。将受理录入、审批办理过程及办理结果实行了网络管理、网上公布、阳光运行,建立了服务对象凭受理编号和查询密码,随时随地掌握申办事项所处环节、运行状态的网络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