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600余“老赖”被列入黑名单

24.12.2014  12:35

  “终于能乘坐飞机、高铁出去转转了。”新年临近,唐山个体老板徐某在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汇入执行款300万元后,终于“赎回”自由身:“当‘老赖’的滋味不好受啊。

  在唐山,像徐某这样的“老赖”日子的确难过。自全国法院系统采取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措施以来,唐山市采取多项强力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有关活动进行惩戒。

  “哥儿几个高高兴兴飞到拉萨,买返程票时却发现自己买不了了。”由于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拒绝执行,徐某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不但作为“老赖”上了报纸的“曝光台”,而且被限制乘坐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由于不想被“扔在半路上”,徐某只好乖乖地把钱交上。

  据介绍,为最大限度地压缩“老赖”们的活动空间,唐山市法院与金融、工商、税务、国土、建设、交通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对接,将失信黑名单发放给相关单位,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贷款融资、公司注册、参与政府招投标、购置房地产、奢侈消费等行为进行有效限制,让其最终“吃不消”、“扛不住”。截至目前,已经有16名被列入黑名单的“老赖”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欠债还钱,共偿还欠款8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