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院首创“强制招租”执行模式
日前,在遵化市筑石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大院内,数辆大型水泥运输罐车整齐排列,依次验票,驶出大门,奔向远方。看到这幅忙碌场景,筑石水泥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惠娟感慨万千:“我们企业能有今天,多亏了唐山中院执行局遵化执行大队首创的‘强制招租’模式,让我们这个濒临破产的水泥厂起死回生,重新焕发了生机!”
2015年,遵化市重点民营企业筑石水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被迫停产,陷入困境。70多个经销商与20多个供应商将该公司诉上法庭,讨要超千万元预付款和货款。遵化法院经审理,对这百余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并于2016年全部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唐山中院执行局遵化执行大队依法查封了筑石水泥公司的厂房及设备。
面对百余名申请执行人提出对查封的厂房和设备拍卖变现的强烈要求,遵化执行大队大队长杨毅和执行员俞东海组成专案组,经多方走访调查,发现如果走破产程序,对企业厂房设备进行拍卖,扣除银行的抵押优先受偿部分后,基本没有剩余甚至是负数。如此,申请执行人不仅得不到款项,当地支柱企业会彻底倒闭,还会使百余名工人失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在对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并安抚情绪后,专案组认为,硬性让企业破产拍卖,无异于杀鸡取卵,但企业无造血功能,无法独立恢复生产。专案组创新性提出解决方案:采用“强制招租”模式,引进外部造血机制,让企业起死回生。
在当地政府支持下,遵化执行大队对筑石水泥公司强制接管,对账目、物品登记造册,由大队专人管理,并通过互联网对外发布招租公告。
本着“公平竞争、诚信履约、被租企业利益最大化”原则,先后有5家企业应租,3家入围,最终确定北京首环民佳环境科技公司为承租人。在指定期限内,北京首环民佳环境科技公司将资金注入企业,快速启动了复产程序。其间,杨毅、俞东海等专案组成员多方协调,多次沟通发改、工信、供电、环保、安监等政府部门,帮助承租人办理复产报批手续。
两个月后,企业全面复产,承租人北京首环民佳环境科技公司履约将第一笔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打入法院账户。今年9月29日,百余名申请执行人拿到了筑石水泥公司的第一批执行款,其余尾款正在陆续清偿中。
唐山中院执行局首创的“强制招租”模式,带来了多赢的结果:申请执行人看到了希望,被执行人获得了生机,员工得到了就业,政府得到了税收,社会得到了稳定。正如筑石水泥公司总经理王剑所说,遵化执行大队和杨毅大队长敢担当、敢作为,让我们避免了破产,企业能正常运转起来,有他们一大半的功劳。
这次“强制招租”的成功,在全国法院系统引起良好反响。俞东海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中,以此案例做专题发言。与会专家和代表对唐山中院执行局的作为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种“强制招租”模式是一种实践上的创新,与正在研讨的《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中“强制管理制度”不谋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