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一公司没有落实限产措施 涉嫌当事人被行拘

07.11.2014  15:51

  11月3日凌晨,环保部亚太经合组织会议空气质量保障督导组对唐山市会议期间企业停、限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时发现,开平区新兴焦化有限公司存在偷排偷放,缩短出焦时间,地面除尘设施基本未运行等环境违法问题。

  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环保局针对开平区新兴焦化有限公司违法排污问题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经现场核查有关数据发现,该企业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未按照唐山市政府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要求落实限产措施,延长焦炉结焦时间至48小时。

  针对开平区新兴焦化有限公司未落实唐山市政府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限产措施的问题,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开平区政府下达了查处督办通知,要求开平区政府明确专人督导企业落实会议期间保障措施要求;唐山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涉嫌当事人进行了行政拘留;开平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立案,将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高限处罚,督导企业严格按照唐山市政府关于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要求,将限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