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省2016年公路建设监理企业及人员和试验检测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公示

24.03.2017  02:53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我厅已完成2016年度全省公路建设监理企业及人员和试验检测机构及相关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公示日期为2017年3月23日至4月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举报或申诉(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北楼1808房间,邮编:050031,联系电话:0311-83054672)。举报及申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2017年3月23日

附件1:2016年河北省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附件2:2016年河北省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公示  附件3:2016年河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公示  附件4:2016年河北省在建高速试验检测员信用评价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