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中院开庭审理赵志红抢劫盗窃案

05.01.2015  23:09


视频:赵志红系列杀人强奸抢劫盗窃案开庭审理     来源:中央电视台

   中新网 呼和浩特1月5日电 (张瑾娴)5日上午9点30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赵志红抢劫、盗窃罪部分。

  9点30分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赵志红到庭。被告人赵志红穿蓝色上衣被法警带入法庭。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6年5月19日晚,被告人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对下班归家的池某某进行抢劫;1998年至2000年期间,赵志红多次在呼和浩特市盗窃现金、金戒指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

  被告人赵志红本人及其家属均未委托辩护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的谢飞、张瑞军律师为其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