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短假直奔旅游主题 离劳动保护问题越来越远

12.08.2015  19:04

  两天半短假,醉翁之意不在酒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要求,要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8月11日中国新闻网)

  当“周末两天半短假”消息甫出时,笔者还傻傻地质疑“对假期说长道短的为何是旅游局?”因为,当时透漏这个风声的是国家旅游局官员。在提出这个“质疑”时,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孤陋寡闻”,总以为每周末的放假不同于节日,还是以一种传统的劳逸结合——累了,休息一天。现在看来,还真错怪了旅游局对假期的兴趣,事实上,至少“周末两天半短假”的设想,就是为外出休闲度假预备的。

  被称作“鼓励有条件单位夏季休周末两天半短假”的国办《意见》,既没有从劳动保护上强调“周末两天半短假”的优越性,也没有对相关单位“短假”期间的工作安排提出要求,而是在“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上,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此提升到“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积极发展老年旅游”以及“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的高度。

  对此,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应该拍手叫好。然而,当这种作息制度纳入更高层次的休闲旅游时,必将离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劳动保护问题越来越远。为何当“周末两天半短假”放出风声时,舆论反响少见欢欣鼓舞,相反,一大堆人在唉声叹气。就是因为“周末两天半短假”,离那些一周保障不了一天休息的人太远。当双休日对很多人来说,还属于一种“奢望”时。“周末两天半短假”就把这种不公平下形成的差距,再次明显地拉大。

  笔者不是那种要么一起休,要么大家休不成的人,只是觉得在当前《劳动法》的执行现状下,亟待落实的是有关劳动强度的8小时工作制,以及早已实施的周末双休日。因为,除了节日期间,人们还是把周末的假日看做“以逸待劳”的。以前是连续6天工作,现在有些单位是连续5天工作后,就需要休息一下,否则就怕累坏了。而当单休日变成双休日,也是为了休息的更舒畅点。只有基于这种考虑,才能突出8小时工作制的重要性,也才能体会到还处在单休日的劳动群体的辛苦,才能指望把《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得更好。

  而当“周末两天半短假”直奔“旅游事业”的主题,让休假延伸出发展旅游经济和乡村旅游扶贫的意义,虽然道理上是利国利民的,但这样的主题转换,就让本来就没有受到《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对改善劳动条件更加望尘莫及。因此,个人以为,在《劳动法》关于劳动保护的相关规定还没有普遍落实,不少人还享受不到双休日的现实下,即使有条件的单位先实行周末两天半短假,也别与“旅游事业”相提并论。这倒不是怕引起羡慕妒忌恨,而是一旦休假与旅游挂钩,那些干得很累的,得不到休息的劳动群体,就必然不在相关制度的安排之中了。

  文/知风 (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