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就河北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召开新闻发布会

02.07.2016  04:53

 

2016年7月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主题为:河北省启动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会上,省粮食局杨洲群副局长介绍了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以及我省落实措施,中储粮北京分公司廉凤国副总经理介绍了收购工作准备情况,省农发行李阁宗副行长介绍了收购资金准备情况。十余家新闻媒体、二十余位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在新闻发布会上,杨洲群副局长介绍说:据省物价等部门的价格监测,我省2016年新产小麦上市后,市场价格出现下降,已经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按照国家公布的《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有关规定,中储粮北京分公司会同省物价、粮食、农业、农发行等部门进行了会商,并决定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在我省启动《预案》的申请。经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报请国家粮食局批准,我省于6月30日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杨洲群副局长讲到: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今年国家确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和有关质量标准,是以2016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8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等外品小麦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预案》启动后,委托收储库点必须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品种、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收购流程图、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收购过程中,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

杨洲群副局长还讲到:《预案》启动后,省粮食局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收购政策,认真抓好收购工作,切实保护粮农利益。一是加强收购指导。指导和督促国有收储库点带头执行好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二是加强收购监管。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损害农民利益、套取国家补贴的行为发生。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好国家小麦收购政策,省粮食局、中储粮北京分公司、省农发行已经成立了由省粮食局牵头的收购工作协调小组。各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将在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今年小麦收购工作。

在新闻发布会上,河北电台记者向杨洲群副局长提问:今年我省小麦收割期间,出现了雷雨天气,一些地区小麦质量受到了一定影响,请问粮食部门对此有什么措施?

杨洲群副局长回答说:今年麦收期间,各小麦主产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不利天气影响以及病虫害影响。与其他小麦主产省相比,今年我省小麦收割期间受灾相对较轻,只有个别市县影响较大,出现萌动粒、发芽粒等不完善粒超标的现象。当前,我局正在组织收获小麦质量调查,了解我省小麦质量情况,掌握底数。在此基础上,搞好产需对接,对不符合托市收购质量标准的小麦,帮助农民与加工用粮企业搞好对接。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也十分关心,正在研究并准备出台相关政策。国家政策正式出台后,我们将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抓好落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减轻受灾农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