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案例 受触动

12.06.2014  19:38
6月10日上午,邯郸武安市召开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履职尽责警示教育活动宣讲大会。全市23个乡镇(含工业园区)主管乡镇长、29个安委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全市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计750人参加了宣讲大会。省督导组邯郸第二督导组组长、省安监局监管四处处长王振国出席会议并讲话,武安市副市长韩保魁出席会议并做动员讲话,武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程一华主持会议。冀中能源培训中心讲师纪新海详细就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企业负责人主体责任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宣讲。韩保魁对警示教育宣讲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并要求要严肃会场纪律,会中要清点人数,杜绝顶替现象,对未参会、早退者全市通报批评。 武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宣讲大会,会前专门召开调度会布置本次会议安排,市安监局对培训会场布置、参会人员身份核对、会议方案、维持会场纪律,会中组织人员清点人数。武安市公安局出动警力维持会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安排交警,对会场周边交通进行疏导,要求与会议无关车辆禁止在会场周边停放,消防大队专门派出一辆消防车保障会议正常进行。
王振国强调,本次宣讲活动旨在使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了解当前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树立正确的安全理念,明确依法应负的安全职责,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体系,对于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所造成损失的程度,明确规定了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从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案例看,对于主要负责人责任追究,已经成为追责的重点,特别是在量刑处罚上,呈现出愈发趋重的态势。在最近公布的“5·11”四川泸县桃子沟煤矿瓦斯事故责任追究情况中,该矿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因为履职尽责不到位,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这是所有责任人中处罚最重的。各位主要负责人一定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承担的法律责任,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态度,坚持依法履职、科学履职,始终做到警钟长鸣,绝不触碰安全责任的法律红线。 一名企业负责人会后感慨道:“刚才老师也讲了,蔚县李家洼煤矿瞒报事故和四川桃子沟那个事故是处罚最重的两个安全生产事故,李家洼事故矿主和股东一个被判无期,一个被判死缓共罚款2500万元,桃子沟煤矿被永久性关闭,实际操作人和法人都被判了20年,看着一长串的处理名单,从企业职员到负责人,从煤监站管理员到泸州市市长,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真的感触很多。” 《河北安全生产》记者   唐宗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