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查理:得向拦车索座的老人讨个说法
9月21日,河北保定市61路公交车上,因认为大学生没给自己让座,一老人下车后开始发飚,同行的一妇女也用身体拦住公交车,大喊“我们这么大岁数了,现在的大学生没素质,没一个让座的,公交车司机也不管,今天谁也别走了,就这么耗着”。目击者称,当时有学生让出座位,但老人嫌位子不好没坐。在警方调解下,闹剧2小时后才收场。(河北日报 9月23日)
拦车老人和同行妇女的行为,谁看了也会生气,且不说倚老卖老,更违背公序良俗,还影响公共交通,把公交车上的座位当成自己家的了,自私和愚昧跃然纸上。为了座位下班高峰期大闹2小时,有这么好的体力竟然还要挑着坐,还肆无忌惮对学生和司机倒打一耙,撒谎称没有大学生给自己让座。不叫我顺利沾光,我就给你们添堵,从头到脚看不到一点素质。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没有错,但前提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倘若一个人只顾权利不尽义务,就像叫嚣“大学生没素质……公交司机也不管……”的拦车者,没有资格评价和要求他人如何。大学生上车花钱买车票,与公交公司达成了契约,可以先来后到拥有座位,这也符合合同法的精神。政府为了照顾弱势群体,设立了老幼病残孕专座,其他人不能“利益均沾”。可是,弱势群体也不能强占他人座位,否则就侵犯其他乘客就座的权利。
仗着“我们这么大岁数了”,就侵犯大学生的权利,侵犯公交车司机的权利,其行为已经突破了“倚老卖老”,而是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这才是涉嫌寻衅滋事,危害他人公共安全。可是,警方竟然调解了2个小时,以公交车司机道歉结局,让两个违法者得胜而归。警方的消极作为,让处理结果多输:乘客受损权利得不到弥补;公交车司机成了“冤大头”;拦车老人还会倚老卖老。用他人的合法权利,填补违法者的过度需求,无异于与虎谋皮。
与倚老卖老强求他人的恶行相比,保定公共交通的弱势更叫人唏嘘。城市出行,首选公交,可一颗老鼠屎就能轻易坏了一锅汤,说到底是对公共交通制度保障不力。在美国,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的司机,谁都不能用言语和行为侵犯,否则就是刑事重罪。别说拦车两个小时,就算骂一句吐口痰,也会立即被警方逮捕。为了公共交通的安全,对任何违法者零容忍,这才是警方应该做的。公交公司也不能忍气吞声,得用法律追究拦车人责任,如今我国东莞、成都多地,类似行为者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不妨一试。
话又说回来了,欧美等国,都不让座,因为老人觉得他人让座是歧视自己不够健康,反而很生气。这不光是观念的差异,还和权利意识有关系,让座意味着他人的“权利施舍”,而非糊里糊涂的道德行为,接受就意味着没有“施舍”就无法出行,这让一个人活着的价值打了很大折扣,成为家庭和社会最大的累赘。人逐渐变老的价值,体现在拥有更多的社会经验,以及独立传授经验的能力上,而不是时不我待的补偿心理。无论警方和公交是否决定追究拦车老人的法律责任,这一点都值得所有老人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