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停业 保定85后小夫妻主动退还顾客预付卡余款

27.04.2015  11:17


张盘石给两位无法当面取预付卡余额的客户充了电话费。 李泓帅摄

  两次停业两次退预付卡余额

  85后小夫妻诚信行为获赞

  4月24日中午,记者联系上“张氏足道”足疗店老板张盘石时,他刚刚在老家徐水县的一处移动营业厅,给一位在他店里办过足疗预付卡的李姓顾客手机里充值233元。这是他的足疗店停业时,这位李姓顾客预付卡里剩余的钱。

  收到缴费通知短信的李先生很快打来电话:“兄弟,你可真实在!啥时候还开足疗店,我一定继续在你的店里办卡消费!”张盘石告诉记者,连日来已经有很多顾客这样诚恳地表示,“他们没有上当受骗,得到了余款,心里很高兴,而我心里也暖洋洋的。

  1986年出生的张盘石于前年携妻子杨凤娥来到保定,开了一家门脸不大的足疗店。夫妻二人认真经营,生意很是红火。但不久前,张盘石的老母亲被确诊为脊椎滑脱,需要他回家去照料,因此足疗店不得不关门停业。经过盘点,夫妻二人发现尚有76位客户的预付卡没有消费完,总计金额9765元。

  “做生意得讲诚信,咱们不能卷铺盖走了,给客人造成损失。”为了退钱,张盘石和妻子连日来逐个打电话通知。能来到足疗店的就当面退还现金,不方便来的在征得对方同意后给充成话费。但仍有很多顾客因登记信息不全,无法联系上,于是夫妻二人又在店门口贴出告示,写明关店停业原因,留下自己的手机号及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方便顾客及时找到自己。

  记者了解到,截至4月24日中午,余额已全部退还。杨凤娥告诉记者,之前张盘石在徐水也开过足疗店,那一次停业前,他曾把100多位顾客预付卡中的2.7万多元余额全部退还。

   让预付卡消费放心

  道德之外还得靠健全法律规章

  “没有消费,就该退钱。这钱本来就不是我们的,不退心里不踏实。”采访中,张盘石一直这样说。对于这样一个正常的事情,却引来很多人点赞,究其原因,是近来在预付卡消费方面经常发生欺诈行为,不少商家借此获取不当利益。

  省消协一位负责人指出,预付卡消费是商家以其信用作担保的一种变相融资行为,由于商家提供服务的滞后性以及诚信体系的不完善,所以消费者极可能面临各种损失,如限制选择范围、遭遇不平等条款、经营者半路关门等。所以,要让预付消费卡放心使用,需要从商家、顾客和制度三方面入手加强管理,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强化制度约束。但目前来看,制度约束还难言健全。

  “缺乏专门针对预付卡消费的法律法规,对售卡单位的资质、规模没有限制,对售后服务也缺乏规定。”保定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预付卡消费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监管,所以对商家的售卡行为缺乏约束,“源头上管不住,结果鱼龙混杂,只要是商家都开始售卡。

  “发生纠纷后,现有可引用的法规对预付消费卡纠纷的定性、处罚标准等不太明确,导致消费者维权不易。”石家庄奥博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崔景东指出,出现预付消费卡维权时,目前所依靠的法律也就是《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般法律,“而这些法律涵盖面太广,且比较笼统,不好操作。

  “遇到张盘石这样的商家,当然值得欣喜,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还是要多长几个心眼儿。”崔景东指出,消费者在办卡前要核查商家资质,办卡时,一定要签订正式书面协议,约定服务项目、价格、时间、违约责任和引发争议后解决的途径等条文。购卡后,要尽量及时消费,定期去商家查访,避免商家人去屋空。“一旦遇到问题时,消费者应及时提出维权主张,向工商和公安等部门反映,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本报记者 龚正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