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后员工成春节后跳槽主力 部分人年终奖成诱因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春节在中国人心中是一年真正的开始,因此,为了更好发展或提升工资薪酬,选择春节后跳槽无形中成了一些年轻人的首选,而且现在有逐年增长的趋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劳动者春节后跳槽过程中,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缺乏法律意识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屡见不鲜。
数据显示,2014年,北京二中院审理的因劳动者春节后跳槽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较多,占全部劳动争议案件数量的9%。劳动者为什么选择在春节后跳槽呢?
法官朱涛:因为年终奖的发放,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不明,或者是用人单位迟延发放年终奖,这是一个诱因。第二类诱因就是说外在的一个诱因,另一家单位,同行业的,有更高的一个报酬向劳动者支付,现在有那种专门挖人才的猎头公司,去挖一些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公司高管,这种猎头公司具有推波助澜的作用。
北京二中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办公室副主任李馨分析。春节后跳槽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人多为“80后”“90后”,35岁以下的劳动者,约占此类案件所涉及的劳动者的七成。
李馨:“80后”劳动者正处于职业上升期,职业技能、业务经验日趋成熟,在职场上较为抢手。“90后”劳动者大多初入职场,职业规划还不成熟,有不断尝试新行业、新职业的意愿和勇气。跳槽的主观愿望比较强,因此成为跳槽的主力军。
法院调研发现,劳动密集型行业跳槽较多。
李馨:建筑、生产加工、物流、销售、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外地进京务工人员数量比较多,春节前返乡过年,节后返程重新找工作的特点突出,由此而导致的纠纷也比较多。
据介绍,在这类案件中,劳动者往往提出多种诉求。劳动者跳槽时主张的权利主要集中在未签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加班费、年终奖等方面,且往往在同一案件中提出多项请求,时间跨度长,诉求金额较大。劳动者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呢?调研结果显示,劳动者胜诉比例还是比较高的。
李馨:实践中,因为举证责任分配的不同,劳动者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的案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因此九成以上劳动者能获支持;劳动者要求支付加班费的案件,依法由劳动者承担举证责任,因为劳动者举证能力比较差、且存在一定的过度维权情况,因此劳动者获支持的比例较低。
李馨:近八成劳动者跳槽时较匆忙,离职前缺乏与用人单位的有效沟通,在未谈妥离职事宜的情况下擅自旷工,置尚未完成的工作于不顾,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考勤管理制度,也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部分劳动者未慎重考虑离职风险,未充分考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还有少数劳动者缺乏职业规划,盲目跳槽后发现对新工作仍不满意,再度选择跳槽。再看下用人单位告劳动者的诉讼的情况。以劳动者未提前通知解除合同、未移交技术资料、违反保密协议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损失,因用人单位难以证明损失,所以得到支持的比例约为三成;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反服务期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违约金的案件,约有七成会得到支持。法官认为,部分劳动者跳槽时存在匆忙、茫然、盲目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