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清退7974名违规吃低保者

16.07.2014  16:25

    河北新闻网沧州电(燕赵都市报记者韩泽祥)盐山县李芳庄村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真正的贫困户屡次申请却被拒绝。沧州市领导批示严查这起违规事件,盐山县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此展开全面调查。此前,盐山县民政局已作出应急处理决定:村干部亲属被清理出低保序列,追回发放的低保金并处两倍罚款(本报曾连续报道)。7月15日,记者从沧州市民政局获悉,沧州开展的全市范围内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活动取得丰硕成果,目前已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7974人。

    沧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了解到盐山县李芳庄村民反映的情况后当即表态,对个别地方出现的“人情保”、“关系保”,他们的态度是零容忍,民政部门会立即对此事展开核实调查,如果发现存在确如村民反映的违规情况,将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决不姑息。据悉,早在今年4月初,沧州市就启动了全市范围内的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活动。

    据介绍,核查清理首先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城乡低保对象名单、家庭基本情况、享受金额、乡镇(街道)民政所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电话、县级民政部门和纪检部门举报电话等,全部在村(社区)公共场合醒目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周。接下来,各乡镇(街道)对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在册对象全部重新进行核查,做到入户见人,入户率达到100%。

    入户调查结束后,县级民政部门指导乡镇(街道)对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民主评议,并对6类人员的民主评议工作进行重点监督,这6类人员包括:群众举报或反映强烈的;入户调查发现家庭收入变化较大的;各级机关干部、基层负责人及其亲属享受低保的;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无特殊困难原因的;经商的个体工商业主;离退休人员已领取养老金的。

    民主评议结果出来后,县级民政部门再进行核查,并对部分评议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入户率不低于20%。通过严格的核查清理程序,截至目前已有7974名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被清退。

    据悉,这次核查清理城乡低保活动,力求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在核查清退的同时,民政部门还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纳入进来,为确保新增低保对象的真实性,县级民政部门将低保对象的信息,在各村(社区)低保公示栏里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目前沧州市共新增低保对象54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