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爱同行 “微笑天使”基金项目正式启动

06.11.2019  19:10

      11月1日,由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联合举行的河北省红十字会“微笑天使—适应障碍青少年成长康复项目”在石家庄正式启动。该项目将面向全省发生适应障碍的青少年群体,根据不同需求制订特色援助计划并给予专业心理治疗和后续的跟踪治疗,为这些孩子建立健全的人格提供社会支持,帮助他们恢复身心健康。

      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加快,儿童青少年对周围环境的适应、对人际关系的选择、学习等方面的压力不断加大,青少年心理适应障碍人群在不断增加。根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全世界儿童青少年健康心理疾病发病率在20%左右,且呈持续上升趋势。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我国17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中,约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困扰,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和深刻反思。

      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宋振江在致辞中指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需要共同精心呵护成长。经过认真调研和反复沟通,省红十字会、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决定选择涉及范围广、并且通过早期干预能够明显有效的青少年适应障碍症开展救助,设立专项救助基金,明确定点医院,对于家庭困难的18周岁以下适应障碍患者给予救助,帮助这些孩子们尽快恢复身心健康,建立健全的人格,重享快乐的校园生活,为建设新时代平安河北、美丽河北做出贡献。

      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副院长李增宁表示,作为“微笑天使”基金项目全省唯一一家指定救治行动的实施医疗机构,医院将充分发挥在精神心理救治方面的技术优势和每一名医务人员的爱心,精心挑选最优秀的专家,组成全省一流的心理诊疗团队来承担这项神圣的使命,圆每一个受助孩子的健康梦、幸福梦。

      据悉,“微笑天使”基金项目的救助对象为具有河北省户籍、家庭困难或特殊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适应障碍青少年患者。学龄期被诊断为适应障碍的学生群体,年龄不超过18周岁。符合条件的患者到临床心理科就诊后,经ICD-10诊断标准评估,确定为适应障碍后,申请人将救助材料(求助申请表、家庭状况证明(居委会或单位盖章)原件、监护人及救助对象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提交至医院公益救助项目管理部门,由省红十字会审批,审批合格后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