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发动 上下联动 探索建立合同监管工作的新路子(四个专项行动)
21.08.2015 11:01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强化宣传发动,让合同工作深入民心
格式条款面对的是广大消费者,只有他们的广泛参与,做到人人抵制“霸王条款”,才能使我们身边的格式条款得到有效整治。从2011年开始,我局每年3月15日前都会通过媒体和外网平台组织开展《我身边的“霸王条款”》主题征集活动,通过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方式,统一收集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合同格式条款。通过报纸开辟专栏宣传、现场咨询答疑等方式,宣传介绍“霸王条款”的主要内容、表现形式及问题解决途径,鼓励消费者对“霸王条款”主动抵制、积极维权。今年,张家口市工商局又统一编印了《消费者如何向“霸王条款”说不》的宣传资料,利用报纸、网络进行广泛宣传。还连续3年在媒体上公布涉及房地产、电信、保险、旅游等行业的30条“霸王条款”,并加以点评,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扩大了工商部门合同监管工作的影响力。
二、明确监管重点,让整治工作成效明显
格式条款的制定方往往是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在某一行业或领域普遍存在,我们的执法力量和监管人员有限,最好也是最有效的办法就是一个行业一个行业地开展不平等格式条款征集、点评和案件查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取得实效。每年,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局都会明确一批重点行业,并针对其存在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基层执法人员需要做到的就是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组织专人,强化业务学习,在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点评意见的基础上,对明确的重点行业涉及到的经营者逐户走访。走访中,要将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讲到位,让企业认识到工商部门合同监管的职能作用,同时对涉及到的各类条款要进行认真收集和整理。务必做到行业内经营者全走到、格式条款全掌握,这是奠定行业整治工作的基础。对收集到的格式条款要明确专人负责,要对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市局的点评意见逐条梳理,拿得准的要及时列出,拿不准的要逐级上报或通过合同专家组进行集中研究,也可以聘请法律顾问进行集体会商。总之,要使整理出的“霸王条款”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只有这样,我们的格式条款整治工作才不会纸上谈兵、只走过场。
三、做到上下联动,让案件查处更加有力
格式条款整治和案件查处工作往往面对的是银行、电信、保险等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其使用的格式条款发布者有可能是国家或省一级的部门,如何更好地实现对行业的突破和有效监管及规范,力争实现通过开展行业专项整治,查处一类典型案例、点评一批“霸王条款”、规范一个行业的治理目标,始终是困扰我局合同执法工作的一个难题。在银行业合同条款整治工作中,张家口市工商局就面临这样的问题,有的县、区局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但始终打不开工作局面,最终还是由市局统一进行调查,立案查处后才使得这一行业能够认可工商部门的监管并接受了处罚。
今年,张家口市工商局把实现市、县两级联动作为实现合同案件突破的有效机制,先后召开3次由部分县、区局市场科长和执法骨干参加的合同监管业务专题研讨班,对重点行业格式条款整治工作进行研究,明确了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助推工作的全面开展。6月中旬,张家口市工商局抽调20名执法骨干,利用15天的时间对各县、区局合同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每到一个县、区,都按照行业分成若干个检查组,对重点行业的格式条款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以点带面,要求各县、区局对行业内涉及到的所有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与县、区局进行了沟通,对于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进行了督办,有力推进了县、区局合同案件的办理。
督导检查人员通过检查讨论,并对收集到的条款进行整理汇总和评审,使大家更好地掌握了合同监管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以及案件查办技巧,培养了一批专家型人才,为下一步推进全系统的合同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联合检查,达到了检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检查与行政指导相结合、检查与案件查处相结合、检查与培训相结合的目标,实现了合同监管工作系统上下“一盘棋”的格局。此次行动,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689家,检查合同1507份,约谈企业539次,下达行政建议书66份,整理出不平等格式条款120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1份,查处案件5起。□河北省张家口市工商局 刘 涛 刘玉龙 梁 良
本文来源: 工商行政管理局
21.08.2015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