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各级纪委深入落实监督责任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13.09.2014  11:30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河北省各级纪委深入落实监督责任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张素娟 河北日报记者周远)今年1至7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线索9515件、立案9975件、结案8594件、处分9165人,同比分别增长20.18%、27.68%、32.32%、37.52%。新立案件中,涉及厅局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23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党内执纪监督专责机关,我省各级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牵住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多措并举加强监督

    今年7月,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供了重要遵循。 唐山 、廊坊、 秦皇岛衡水 等市也分别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出台了实施意见、实施方案。

    省纪委将推进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重中之重,在坚持以往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了签字背书、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向上级党委纪委定期报告、纪委约谈等六种监督方式方法,多措并举加强监督。自2011年以来,省纪委每年选取部分设区市和省直部门、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省纪委全会报告落实责任制情况,组织纪委委员进行质询和评议。4年来, 保定 市、省交通运输厅、开滦集团等12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已分别在省纪委全会上报告落实责任制情况。

    去年下半年,省委决定将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巡视监督和年度“三考合一”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初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带队进行检查考核,加强考核结果应用。为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纪委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

    为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作为切入点,省纪委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65个清理至14个,整合、增设、重组和更名内设机构15个,优化了组织结构,具有办案职能的部门占内设机构总数的62%,直接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人员占机关行政编制总数的57%。各设区市和2个省直管县(市)纪委将议事协调机构全部清理到14个以下,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同时,着力创新查办案件方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着力改进执纪监督方法,突出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行业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增强监督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省委成立了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14年工作要点》,确定了28项改革任务。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纪委均相继成立改革专项小组及办公室,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明确专人具体分管和负责改革工作。省纪委确定5个设区市和3个省直部门开展查办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上半年共上报线索处置情况39件、拟处分案件2件,受理分送线索处置情况3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