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申请再生育

15.09.2015  21:02
日前,市卫计委印发《关于“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家庭照顾再生育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2015年7月24日以前,已经再生育的“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家庭按照政策外生育处理;7月24日至9月30日,已经再生育的家庭,可以补办生育证件,补办时限为9月15日至10月15日。9月30日以后,符合政策规定未生育的家庭,可按照法定审批程序,申请再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