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惊!“离婚”之后为何还有共有房产?

31.08.2016  13:08

王大姐和丈夫离婚官司打了好几年,诉讼期间虽然判过准予离婚,但是其中一方提出了上诉,法院的终审判决是双方不准离婚。由于中间过程比较曲折,导致王大姐以为自己离婚了。另外房屋所有权也由原来王大姐的丈夫一人,在诉讼后由法院判为王大姐和丈夫共有。那么现在丈夫去世了,接下来的事情又该如何处理呢?

由于这套房产目前已经拆迁,所以帮忙记者首先和王大姐来到了长安区政府拆迁办。

除了拆迁问题,王大姐的房子以后也肯定要面临到过户的问题,那办理这些手续又需要哪些流程呢?

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已经给她做了回复,她目前需要把丈夫过世以及丈夫的父母、子女的情况进行公证,在准备好相应一些材料后,以后的拆迁安置问题就可以跟拆迁办直接对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