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9、20日举行 今年有何变化?
10.06.2015 11:47
本文来源: 河北广播网
河北广播网6月9日消息(记者霍惠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9日、20日举行。今年的司法考试有什么变化,考生应该注意什么?今天(6.9)省司法厅就此进行了新闻发布。
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副处长魏东魁介绍,今年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考生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与2014年相比,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主要有以下变化:
魏东魁:首先,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考查内容,对宪法、法律职业道德等科目知识点进行了调整完善。其次,强调要注重检验考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重点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考查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再次,根据立法变化和司法实践情况,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新增或修订了《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法律解释。
此外,考试科目和题型也是有变化。
魏东魁:一是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考查内容;二是卷四题型将“实例(案例)分析题”修改为“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
国家对我省平山县、灵寿县等48个县和涿鹿县赵家蓬区,放宽了报名学历条件,即户籍在这些地方的,学历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即可报名。不过省司法厅副厅长梁洪杰说,申请享受放宽地区报名的考生要注意。
魏东魁:新增上传户口页的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这两项变化,这在以前是没有的。
上传符合规定格式的电子证件照片是完成报名手续的重要环节。审核是否通过,我省在考试管理系统针对考生报名不同环节,也设定了电话和短信通知功能,将及时告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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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201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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