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司法改革试点:广东司法改革瞄准去行政化

09.12.2014  18:54

    ■全省法官、检察官统一提名、管理、任免  ■单独职务序列管理,与行政职级脱钩

    ■建立办案档案,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      ■工作人员省级统管、经费省财政直拨 

    本报记者 邓 圩

    广东省目前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将在深圳、佛山、汕头和茂名四个市先行先试,重点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以期从源头上解决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判错案子要被终身追责,当法官、检察官要“科班”出身还得有任职经历和律师从业年限,一线法官、检察官可以延迟退休……“司法改革开始动真格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对记者说。

    广东省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广东省法院系统以占全国法院系统1/20的人力办理了全国1/11的案件,检察院系统以占全国检察机关1/20的人力办了全国1/9的刑事检察案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面对如此繁重的司法任务,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还不够科学,司法人员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管理体制还不够合理等问题表现突出,司法系统迫切需要一次触及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