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法院:四项措施推进司法改革 强化重点促进公平正义
一是强服务、讲大局、求效果,着力增强能动司法的意识。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政治意识、司法为民的民本意识和维护正义的公正意识。强化能动司法的保障作用,重点关注并处理好涉及民生问题、热点难点案件。全面把握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运用政策考量、利益平衡、和谐司法等手段,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强教育、严治理、树形象,着力增强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真正从指导思想到司法实践体现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认真落实最高院的“五个严禁”,推进廉洁司法,抓好警示教育和示范教育,健全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实现司法与媒体、网络的良性互动,推进阳光司法,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三是强管理、重创新、激活力,着力增强法院发展的后劲。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建立审判大管理的格局。进一步创新法官业绩考评机制,加强目标考核和责任落实,提高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创新执行工作机制,通过强化诉讼调解、改革执行方式、加强执行联动等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进一步创新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接访方式,强化责任追究,扩大听证质证,落实依法纠错,最大限度地平息涉诉信访。
四是强领导、破难题、上水平,着力增强基层法庭司法的能力。要始终坚持抓好基层法庭基础建设,着力解决影响基层法庭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前沿阵地作用。要建立与完善院领导联系基层法庭的工作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基层法庭工作。加大对基层法庭的政策倾斜和财力投入,在干部任用、人员配置、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法庭倾斜,推进基层法庭的规范化建设。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