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4项改革先试点 法官检察官有别于公务员

16.06.2014  11:26

制图:宋 嵩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

    涉及4项改革——

    1.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2.完善司法责任制

    3.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 4.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在6个省市进行——

    在东、中、西部选择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6个省市先行试点

    针对7个问题提出政策导向——

    1.对法官、检察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

    2.建立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把高素质人才充实到办案一线

    3.完善法官、检察官选任条件和程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尊重司法规律,确保队伍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

    4.完善办案责任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5.健全与法官、检察官司法责任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

    6.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

    7.完善人民警察警官、警员、警务技术人员分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