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颐:取消档案管理费需配套措施跟进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12月10日,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各地要将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12月14日《华西都市报》)
按规定,个人档案不能由自己保管。机关事业单位与国企职工的档案由单位代为保管,而外企、私企员工与大量待业者工作流动性大,他们只能委托人才市场保管档案。尽管国家发改委曾下调档案保管费,但是个人委托人才市场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每年依然需要120元,而全国不在机关事业单位与国企任职的人数以亿计,全国每年人事档案收费肯定是个天文数字。各级人才市场收取了这么多档案管理费,收费的去向与收费的合理性一直饱受公众诟病。按照原有安排,相关部门将从2016年开始取消档案管理费。如今,五部门联合发文取消档案管理费,而且时间整整提前了一年。所谓“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在举国上下强调简政放权,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从谏如流,及时取消不合理的档案管理费,变档案管理为档案服务,让档案服务回归公益属性,无疑值得肯定。
不过,取消档案管理费还有两个问题需要理清。
其一,既往档案管理费的去向问题。据专家的估算,人才市场每年收取的档案保管费至少是数十亿元,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人才市场就开始收取档案费,个人存档,目前每年收费120元(以前收费更高),20多年以来,全国的人才市场到底收了多少钱?这些钱用到什么地方?亿万缴费人难免心生疑问。虽说人才市场名曰“市场”,但是他们多是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下属的事业单位,干的是垄断收费的活,并非真正的市场化运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不仅各级人才市场有义务就档案收费的金额与去向对缴费人做出说明,政府及其人力资源部门也要回应广大民众的利益关切,不能让档案管理费成为一笔糊涂账。如果亿万档案管理费使用不合理或者不知所踪,相关部门还应介入调查,该整改的整改,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罚的处罚。不能让档案管理费成为某些部门的小金库,某些人的提款机。
其二,取消档案费以后,档案服务质量如何保证?档案管理费取消了,对于以前的被收费者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但是对收费者而言,取消这项收费会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他们以降低服务质量来应对取消收费,怎么办?虽说五部门要求,相关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是财政预算的钱毕竟没有自己收费来得容易,而且财政预算的钱是否能够足额拨付,也有待观察与验证。我的观点是,五部门对此应制定比较完善的配套保障措施,督促地方政府足额拨付档案管理经费,并完善档案服务考核评价机制,保证取消收费以后档案服务逐步优化,而不是质量下降。
从长远来看,相关部门还应考虑改革档案管理模式,逐步由纸质档案管理过渡到电子档案管理。在档案管理方面真正做到简政放权,便民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