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取消临时工执法更需完善执法程序

17.11.2014  22:48

  对于行政部门,众所周知的一个常识是,法无授权不可为;而对执法人员而言,也必须坚持上岗必持证、持证必培训、培训必考试的基本原则

  河北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省法制办关于《对全省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情况报告》。报告指出,省法制办对持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进行了逐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予以保留,由省政府统一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等不符合条件和不在岗持证人员一律取消行政执法资格,收回已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11月15日《燕赵都市报》)。

  这些年,临时工真的是一个神奇又神秘的存在。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维持市容市貌、环境保护等方面,临时工是冲锋陷阵者;而一旦出了事,临时工往往又是责任承担者。这样的现实,让临时工火起来了,各行各业,凡是有出事的地方,都有临时工的存在。可以说,临时工几乎成为一些政府部门行政的必备品,因为其有如一个筐,是万能卸责牌,什么责任都能往其身上推。

  客观来说,临时工的存在,缓解了一些政府部门兵力不足的尴尬,为维持社会良性秩序提供了一定的人力支持,如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的一份专项调研显示,北京临时执法者超20万,是正式人员的3倍。试想,如果没有这些临时工,当地的执法工作该如何开展。不过,临时工缓解了人员短缺的危机,也带来了一些困扰,因为临时工的素质参差不齐,容易造成执法行为失范,一些不文明执法的行为也是频频发生,这消解着政府部门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