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优选评议工作的通知
冀发改能源〔2014〕1054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2014-2015年全国火电项目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能电力〔2013〕502号)和《关于河北省2014年度火电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能电力〔2014〕27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委将按照《河北省火力发电建设项目优选评议办法(试行)》(冀发改能源〔2014〕1044号),组织开展2014年度全省火电建设项目优选评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受我委委托,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承担本次优选评议的具体组织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上报所辖区域内申请优选评议的项目,并通知相关项目单位向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报送项目申报材料。
二、时间安排
7月27日前,请市(县)发展改革部门于将申请优选评议项目上报我委,项目单位将项目材料报送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8月10日前,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完成优选工作。期间,根据需要可安排现场踏勘。
三、相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纳入《河北省2014~2020年电源发展规划》、计划在2014~2015年开工建设、2017年底前建成投产的热电联产项目,符合《热电联产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发改能源〔2007〕1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有关要求,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机排放标准。
(二)项目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所属发电集团区域公司出具的的申报文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项目的支持意见,填写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附表1)、项目开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附表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题报告需提供全本)。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王海鹏梁琳电话:0311-88600513
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李欣电话:0311-89882407
附表:
1.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2.项目开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8日
抄送:各有关电力企业,省能源规划研究中心。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7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