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食药监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文件要求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16.08.2014  16:38

近日,保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秋季开学前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食堂、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敦促硬件条件不到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单位立即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 二是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三是规范校园周边餐饮单位。 继续督促学校周边小餐饮单位进行整改,对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餐饮单位予以取缔;将餐饮摊贩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健康体检、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认真做好学生“小饭桌”备案公示工作,秋季开学前,在学校门前醒目位置或通过校讯通进行公示。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 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宣传专栏、校园广播、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食品安全防护意识。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教育部门将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方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